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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一期】 关于禁止在教室用餐暨“人守其位”的通知

文学院全体同学: 教室是我们学习的场所。保持良好的教室卫生环境是保障我们学习环境的首要前提,同时也是大学生文明素养的重要标志。维护教室卫生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。之前一些同学违反学院规定,携带食物进入教室,在教室用餐,致使有的教室充塞异味,垃圾泛滥,卫生间水道亦被乱扔的垃圾堵塞。随着气温的升高,食物垃圾腐烂速度的加快,在教室用餐不但严重破坏教室的卫生环境和我们的学习环境,而且腐烂滋生的细菌会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。故文学院下发通知,严禁任何同学携带食物进入教学楼。具体规定如下: 1.严禁在教室用餐。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,综合测评每人次扣5分。 2.请同学们注意保持教室卫生,不乱扔纸屑、果皮等垃圾,自觉将垃圾放入各教室的垃圾筐,或者带出教室扔入垃圾桶。不在桌椅上乱写、乱刻、乱画,自觉爱护公物。 3、卫生保持人人有责,人守其位。每位同学上课期间所在的位置即为“个人卫生责任区”,各人有义务维护好所在位置的卫生。否则,学院管理人员将对其进行口头或通报批评。 4、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,并负责任地学做好本班同学的教育管理工作。班级整体卫生保持较差,学院将对班长、卫生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。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聊城大学文学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