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10年第6期的《齐鲁交警》杂志上,刊登了文学院学子杨翠婷的《让文明交通成为一种习惯》一文。文中用一大批生动的实例,号召大家文明出行,安全驾驶。
《齐鲁交警》由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主办,双月出版,旨在反应山东省交通警察的工作动态。
此文章也曾在聊城市第六届交通安全宣传作品(征文类)征集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。
全文如下:
让文明交通成为一种习惯 交通,自古以来就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先秦时代就有“黄帝造车”的传说。而秦始皇“车同轨”的政策,更为中国的统一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历朝历代,诸如“轻舟已过万重山”、“停车坐爱枫林晚”等关于交通的表述更是不胜枚举。而随着交通工具不断改进,行驶速度的不断提升,交通安全问题也愈加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因此,文明交通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称道。 从儿时起,我们都会熟记一首歌谣“红灯停、绿灯行、黄灯亮了等一等”。交通安全,就是以这样一种最初的姿态走进我们的意识里。小学时代,印象极其深刻的,便是头上戴着一顶小黄帽,在警察叔叔的引领下过马路,这也是交通安全宣传片中常见的景象。而如今,随着越来越多关于交通安全的事件见诸报端,甚至有许多被我们亲眼所见,儿时的那份纯真记忆也似乎越来越远。酒后驾驶,令无数家庭支离破碎,称其为“马路杀手”实在不为过。相信许多人都会记得,2009年因为酒后驾驶而频发的交通事故成为留在许多人记忆深处的伤痛。杭州“胡斌案”、“魏志刚案”、南京“6·30”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等一系列案件都为世人敲响了警钟。全国公安系统对酒驾的铁拳整治让人欣慰的看到:酒桌上,只要说:“我是开车来的”,劝酒之人便只能退到一旁;世界杯期间,许多酒吧都为球迷顾客提供了代驾服务。酒后驾驶,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并引以为戒。而与之并称为“六大危险驾驶行为”的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、闯红灯、强行超车、超员超载,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。
其实,要做到文明出行并不困难,只需要我们将生活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一点一滴重视起来。一直都记得一则关于文明出行的公益广告:年轻的母亲带着孩子正在过斑马线,汽车司机和蔼地挥挥手,示意母子先行通过,母亲向司机微微欠身以示感谢,画面最终定格在孩子阳光般的笑容上。诚然,当文明深入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时,笑容,将会是我们脸上最常见的表情。交通,作为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项内容,更是应当将文明融入其中。机动车礼让斑马线、按序排队通行、有序停放、文明使用车灯,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、过街遵守信号……这些对于我们交通参与者来说,都是举手之劳的事情,文明就在我们身边。
生命是可贵的,每个人的生命也只有一次。杜绝交通陋习,远离危险驾驶,让文明交通成为习惯,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,也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