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学院关于开展教学竞赛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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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聊城大学文学院青年教师课堂
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
为激励青年教师教学热情,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,配合学校《关于认真开展好2013-2014学年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》和本学期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文学院决定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宗旨
贯彻“以人为本,创新改革”的教学理念,规范、创新教学模式,培养青年教师良好的师德、师风,练就扎实的基本功,严格依照“客观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实现青年教师个人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。
二、参赛对象
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。
三、比赛方式和要求
大赛分为两个阶段,初赛和复赛。
大赛内容分为两部分,第一部分以课堂教学技能比赛为主,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的一堂教学内容。第二部分为教案、课件评比阶段。参评教师要提供本学期相对完整的课堂教案,截止授课比赛时的PPT课件。
讲课要求:⑴观点概念准确,体系科学合理;⑵课堂教学组织合理有序,有一定形式的互动,因材施教,重点、难点突出;⑶结合教材而又能充分利用多种教学资源,授课层次分明,思路清晰,语言凝炼,板书规范,图文清晰;⑷联系实际,启发引导,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,善于培养学生主动思维能力;⑸能合理使用各种教学媒体手段辅助教学(必须要有一定的黑板板书内容),教学效果好;⑹教师的普通话标准。
教案要求:⑴教学内容不断更新,反映学科的最新知识和发展方向,并有相关背景知识介绍;⑵观点概念准确,内容由浅入深,层次分明,结构合理;⑶思路清晰,条理性强,重点突出,难点深入浅出,分析透彻,逻辑性强;⑷突出能力,联系实际,启发引导,富有特色;⑸教案格式规范。
四、比赛组织
本次比赛的组织工作由文学院院长助理负责,各系共同组织实施。评委由学院领导、系主任、教师评委和教学督导评委组成。
初赛分为四个小组,初赛结束后,每个小组按照两项综合分数各推荐分数最高的2名教师参加决赛。
五、比赛时间
比赛时间:2014年4月21日—4月25日。
复赛时间:2014年5月5日—5月16日
六、比赛奖励
参加复赛的选手,经评委现场评分,产生文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4名,给予适当奖励,同时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,优先推荐参加聊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,并且在职称评定中给予一定赋分。
七、其它注意事项
1 、凡本院适龄在岗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比赛,学院成立评审组对每个参赛教师听课评分,以真正达到“重在参与,共同提高”的目的。
2 、评分均按百分制计分,取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得分。
3 、提倡在比赛教学中恰当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。
4 、比赛安排原则上均不得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,比赛内容应按照教学进度计划确定,不可随意更改。
5 、大赛接受全体教师的全程监督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八、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文学院负责解释
聊城大学文学院
2014年4月